陕西毒奶粉事件:乳企在监管下继续生产毒奶粉
2010年3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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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1月,陕西省渭南市一批三聚氰胺严重超标的毒奶粉被查处。据调查,这批毒奶粉中有多个批次是在2008年9月8日后生产的。而2008年9月8日,是渭南质监人员按照全国统一部署,进驻涉事奶粉企业监管的日子。在他们的监管下,毒奶粉竟然继续扩散,渭南市质监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
毒奶粉躲过追缴?
今年1月发端于福建漳州的陕西毒奶粉事件,经追查,源头是陕西省大荔县荔华乳业公司。据了解,2008年,荔华乳业将20吨毒奶粉转卖给当地个体经营者马双林,再由马双林将其中10吨转卖给乐康乳业,乐康乳业又将这批毒奶粉和其他奶粉掺混,将生产出的28吨奶粉销往广东、福建等地。
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,全国乳制品行业全面排查、追缴三聚氰胺超标奶粉。荔华乳业为什么还能够生产和销售这些毒奶粉呢?渭南市质监局副局长杨占利给出的解释是,荔华乳业公司是在2008年9月8日之前生产了这批毒奶粉。2008年9月8日,渭南市所属的大荔县质监局工作组进驻荔华乳业全面排查,但由于该公司账目管理混乱,没有记录这批毒奶粉的交易和流向,因此没有追缴。9月8日之后,在质监人员的严格监管下,企业不可能再生产毒奶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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